改革与嬗变:中国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趋势探索(专题篇)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权所有,重庆市委党校下载使用养老金融蓝皮书改革与嬗变: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趋势探索 何少锋 孙 博∗摘 要: 理事会模式是我国企业年金行业中, 与法人受托模式并列的两大受托模式之一。 近年来, 随着资本市场和年金行业不断发展, 理事会模式面临一系列困难与挑战, 导致理事会数量和受托规模占比连续下降。 在此背景下, 理事会转型势在必行, 主要有四种途径: 一是规模偏小的小型理事会转为法人受托, 迅速提升专业性, 提高管理效率; 二是部分具有相似特性的理事会可以组成联合理事会, 发挥集合优势, 优选管理团队, 实现规模化、 集约化效果; 三是对于年金规模已经达到上百亿的大型理事会, 可以探索设立养老保险公司或者养老金管理公司; 四是对于年金规模巨大, 同时参加职工众多的少数特大型年金理事会, 可以探索设立相互保险社。关键词: 企业年金理事会 法人受托机构 行业理事会 养老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社一 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历程与现状(一)理事会概述 企业年金理事会是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中的受托模式之一。 根据981∗ 何少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企业年金资金管理处处长, 研究领域为养老金资产管理; 孙博, 华夏基金养老金管理部高级副总裁, 中国养老金融 50 人论坛特邀成员, 研究领域为养老金融。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与供职单位无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权所有,重庆市委党校下载使用改革与嬗变: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趋势探索《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规定, 理事会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共同受托人,是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及专业人士组成的自然人集合, 履行受托人职责, 代表参保职工利益, 负责年金管理人评价监督, 制定资产配置策略, 并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工作。理事会模式与法人受托模式具有相同的受托人职责。 相对于法人受托模式来说, 理事会模式具有如下几方面优势, 一是理事会作为 “非营利机构”, 没有股东和管理层利益, 减少了委托代理层级, 理事会作为职工一分子, 与受益人利益高度一致, 能够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 而法人受托机构中, 股东、 管理层和委托人三者利益难以统一。 二是相对于第三方法人受托机构, 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设立的内部专门机构, 对于本企业和职工熟悉程度高, 在信息沟通方面优势显著, 能够根据企业特点和职工的需求与风险收益特征, 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三是法人受托机构管理的年金计划数量较多, 难以完全按照市场化公平原则分配资源, 在特定情况下小型年金计划可能受到重视的程度不够, 而政策规定年金理事会仅仅服务于本企业年金计划, 同时出于自身利益及职责规定要求, 理事会对年金计划重视程度无疑要强于法人受托机构。 四是建立理事会以大型企业为主, 特别是综合性国企央企居多, 具有多业务协同优势,可以在年金投资标的、 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 依托企业优势助力年金运营管理。(二)发展历程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最早发端于 1991 年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其中指出: “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制度。” 1995 年劳动部颁布的 《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明确了企业年金制度运作架构。 在该意见指导下, 企业年金主要形成了四类管理模式, 一是企业管理模式。 参保职工将年金权益委托给企业, 企业作为受托人履行受托职责。 二是理事会模式。 企业和职工共同组成年金理事会, 作为专业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 三是社保机构管理模式。 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作为外部委托人, 受企业委托管理企业年金。 四是行业理事会模式。 比如电力、 邮政、 铁路等行业设立统一的年金理事会, 担任企业年金受托人。上述几种模式的探索对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具有良好促进作用, 直到 20041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权所有,重庆市委党校下载使用养老金融蓝皮书年劳动和社会保障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 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3 号令) 颁布, 明确了企业年金的两种受托管理模式: 外部法人受托和内部理事会受托。 这标志着理事会模式得到确立, 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7 年以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立了企业年金理事会。 随后中国远洋、南方电网等机构相继成立了年金理事会, 开启了理事会模式发展的新阶段。(三)发展现状截至 2016 年底, 企业年金理事会数量为 178 个, 受益于市场总体情况,理事会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呈现上涨趋势, 规模达到 4146 90 亿元。 但是理事会数量和受托规模市场份额在以往十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市场份额从 2008年的 49 84% 下降到 2016 年的 37 44% 。 理事会数量则从 2012 年的 242 个减少到 2016 年的 178 个, 减少了 26% 。 进一步来看, 过去五年间, 理事会受托管理的平均资产规模从 8 06 亿元增加到 23 3 亿元, 规模增加了近 2 倍, 说明部分中小规模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鉴于专业能力不足和业绩压力等方面的因素,已经转化为法人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理事会历年发展具体情况如表 1 所示。表 1 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情况年份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市场规模(亿元)1267 87 1974 89 2809 24 3570 34 4821 04 6034 71 7688 95 9525 51 11074 62理事会资产规模(亿元)636 37 1067 45 1334 59 1519 38 1950 76 2488 98 3075 45 3790 614146 90理事会资产规模占比(% )49 8454 0547 5142 5640 4641 2440 0039 7937 44理事会数量(个)————242217205185178理事会平均资产规模(亿元)————8 0611 4715 0020 4923 30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年金数据摘要。二 企业年金理事会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企业年金理事会经过十年建设, 为企业年金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也20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权所有,重庆市委党校下载使用改革与嬗变: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趋势探索实现了自身的长足发展, 但是随着内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 理事会也面临一系列内部困境与外部挑战。(一)内部困境一是理事会的法律地位与责任能力不匹配。 理事会作为受托人, 在年金信托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是最终责任主体, 但其法律地位未得到准确界定。 首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1 号令, 理事会未经法人登记, 不属于法人组织, 没有独立支配的财产。 同时, 根据 《信托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 所以企业年金理事会是一种由自然人联合组成的共同受托人。 其次, 根据 《信托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 处理信托事务不当
改革与嬗变:中国企业年金理事会发展趋势探索(专题篇),点击即可下载。报告格式为PDF,大小6.99M,页数19页,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