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以民为本的智慧型大湾区
创建 以民为本的 智慧型大湾区2普华永道目录8 第二章:跨境法规执行机制10 第三章:香港目前有助于建成智慧型大湾区的措施第一章:智慧型区域的关键构成要素12 第四章:普华永道对智慧型大湾区发展有何建议?14 联系资料15 尾注4 创建以民为本的 智慧型大湾区3引言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作为十三五计划的重要部分,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央政府在2017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大湾区发展的理念。大湾区由香港、澳门及珠三角地区的其他九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和中山)组成,总人口达7,000万。2017年,该区域内GDP总额为1.5万亿美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2%,跻身全球第15大经济体(超过西班牙)。1 大湾区计划的宗旨是利用“9+2”城市的互补能力创造协同效应,让该区域从中发挥任何城市无法独立实现的优势。各个城市之间基础建设纽带进一步增强,合作不断深化,这不仅能创造无限商机,还能提升整个区域在全球的竞争力。事实上,在近期发布的《2018年亚太经合组织CEO调研中国报告》中,69%的中国公司表示大湾区与其公司发展战略存在密不可分或相当的关联。2与此同时,大湾区的各个城市已采纳不同发展战略,区域内发达程度较高的城市侧重于通过投资创新科技和采纳电子政务措施“提升智慧性”。智慧型发展可增强经济实力,区域内城市居民可享受更高生活品质。但这些城市在发展中假如固步自封、闭门造车,势必限制大湾区在协同发展中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潜力。本报告将探究大湾区以“智慧型区域”(而非11个智慧城市)为发展目标的前景,以及普华永道针对实现这一目标提出的建议。一个智慧城市应当凭借创新和科技应对城市挑战、提升城市管理效力及改善生活品质,以及可持续性、效率和安全3 为宗旨,智慧型区域则与之有诸多相似之处,应继续以居民为中心,更广泛地执行这一理念。智慧型大湾区的发展将提升互联互通,改善区域内的资本流动,鼓励创新,促进资讯和智慧资本交流,吸引优秀人才,便于公司业务经营。尤其在注重信息流速度和安全性、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中,应对整个区域的城市挑战,诸如气候变化,也要求共享数据,达成共同解决方案。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对智慧型区域框架进行整体性思考,又要迎合当地环境因地制宜。有别于东京、旧金山和纽约等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以“一国两制”为背景,而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有不同的法律、数据、隐私和监管政策,需要通过合作来协调。有条不紊、管控得当地贯彻落实智慧型区域的理念,将强化“一国两制”的优势,并将风险降至最低。4普华永道在发展实现经济增长、提升区域居民生活品质的智慧型大湾区的过程中,务必从整体思考智慧型区域的关键构成要素。智慧型区域框架介绍了智慧型大湾区发展应当考虑的八个关键构成要素。除必须设定智慧型区域的共同愿景之外,还务必制定区域发展计划,为实现愿景做好准备,建立治理安排监督和审核进展,构建可交互操作的数字基础建设以促进安全信息共享,并协调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确保一个法律和行政多元化区域的有效运作。为展示智慧型大湾区的优势,可发展多方参与的跨市合作试点项目。制定一个以大湾区治理主体为导向的创新框架,并适时引导和升级,以实现区域内持续创新。以下部分将重点介绍智慧型大湾区关键构成要素中需要考虑的四个初始领域。其中包括制定治理框架及协调交互操作标准、利用数字身份技术、运用跨境电子支付及实施全面的法律基础建设。第一章:智慧型区域的关键构成要素1. 政策目标和战略• 智慧型区域的发展愿景、战略和措施以及评估不同时期进度和改善的相关关键绩效指标8. 持续创新• 采纳促进大湾区持续创新,以实现经济发展及生活品质改善的区域创新框架7. 智慧型区域试点• 可用于展示智慧型区域实施潜在优势以及以大湾区作为“现实实验室”可行性的试点项目清单2. 发展计划 • 支持智慧型区域策略及促进政策目标实现的措施/项目3. 治理安排• 利于有效合作和决策,并可针对智慧型区域措施/项目的适当灵活实施的大湾区治理结构和流程4. 数字基础建设 • 跨境数字框架,包括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以及有效事件管理的标准、界面和机制5. 法律框架 • 促进智慧型区域实施的适应性法律框架和生态系统6. 政府与民间合作 • 公共部门、企业、学术界和民众在智慧型区域相关领域的合作模式图1:智慧型区域框架资料来源:普华永道智慧型区域创建以民为本的 智慧型大湾区5a. 治理框架制定及交互操作标准协调标准化有助于知识和信息交流,以及进行绩效评估。如此一来,多元化系统可相互配合,便于有效及安全的数据交流,让治理主体通过有关具体指标的统一标准化目标设定,了解措施的执行 情况。智慧城市标准通常包括信息和通讯技术(ICT)标准、服务标准、管理和评估标准及信息安全标准。4 这些标准同样适用于智慧型区域(如附录所列)。要评估智慧型区域的发展绩效,可参照各个标准制定组织(SDO)在国际、区域和当地层面设定的技术标准。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制定衡量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的相关标准。标准确定了100项指标,城市应当以之作为参照,以对照基准并评估进展情况。i《智慧城市之轮》由Boyd Cohen 5 拟定,其中涉及智慧城市的六个关键要素,相关指标可与之相对应,即智慧政府、智慧生活、智慧交通、智慧环境、智慧经济和智慧人群。ii在 中 国 , 国 家 智 慧 城 市 标 准 化 协 调 推 进 组(National Smart Cities Standardisation Coordination Group)及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National Smart Cities Standardisation General Working Group)iii 致力于促进标准化工作,包括评估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智慧城市评估系统制定。中国采纳的国家标准名为“国标(GB)”,由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ivi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旗下可持续性城市和社区技术委员会(TC)(ISO/TC268)已制定相关标准(即ISO37120:2014,近期更新为ISO37120:2018)。ii 另有其他SDO已针对ICT和城市管理的其他方面制定标准,比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这些组织已执行标准化的领域包括健康信息学、智能运输系统及能源管理等。iii 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及评估,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 http://www.wfeo.org/wp-content/uploads/wurc/China-smc construction&evaluation-515.pdfiv SAC是中国国务院授权管理、监督和协调中国标准化工作的SDO。图2:《智慧城市之轮》资料来源:Boyd Cohen环境智慧政府智慧经济智慧人群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机遇生产力当地和全球互联性智慧建筑物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网上服务基础建设开放政府文化和福祉安全健康混合模式访问清洁和非机动交通综合ICT教育包容性社会创造力行动和指标行动和指标行动和指标行动和指标行动和指标行动和指标智慧城市6普华永道在大湾区设定通用标准和框架将有助于政府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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