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招股说明书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 68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联席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科创板风险提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后总股本40,00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10 日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一、公司报告期后业绩大幅增长为新冠疫情所致,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存在不可持续和大幅波动的风险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产品市场需求量短期内大幅增加,导致公司本年度业绩显著增长(详见本节“三、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及 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的说明),但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存在不可持续和大幅波动的风险:(1)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疫情在全球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产品的销量会有所下降;(2)随着疫情的发展,不少企业的新冠病毒检测产品获批上市,目前国内注册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43 个(其中核酸检测试剂 21 个),同时罗氏、雅培等跨国企业也在扩大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的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另外,自 2020 年 4 月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实施新冠病毒检测产品集中采购,市场供给的增加以及集中采购的推广,将导致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的利润空间下降;(3)发行人已参与黑龙江、福建、贵州、山西、甘肃、河南等省份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投标,但出于保护国际市场价格的需要,公司投标价格相对较高,因而暂未中标国内集中采购。2020 年 4-6 月,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对第三方检测中心的销售收入占境内销售的比重为 44.61%。故发行人国内市场重点在于第三方检测中心,目前各省市开展的集中采购主要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因此,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将对发行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4)由于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将国际市场作为战略重点,截至 2020 年 6月 30 日已完成境外发货 1,380.24 万人份,境外市场销售占比逐步提高,2020 年4 月、5 月和 6 月分别达 56.28%、51.30%和 67.28%,因此,倘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国际市场销量可能大幅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在之后疫情持续期间的业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953.39万元、29,774.95万元、35,933.51万元,并未出现大幅增长。从产品结构上来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年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产品为主,由于产能限制及疫情期间医疗终端的总体接诊人数减少,构成公司报告期主要收入来源的其他产品产销量反而有所下降。二、发行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系通过合作研发取得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于2020年1月28日获批上市,该产品开发系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合作完成。研发过程中,圣湘生物负责设计检测新冠病毒的特异性引物和探针,开发和建立核酸扩增检测体系,确定试剂盒的灵敏度、特异性等指标,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临床研究、生产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注册获证后的产业化和推广工作。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负责对圣湘生物开发的试剂盒临床样本检测能力、灵敏度、特异性等指标进行评价,协助产品优化,为圣湘生物提供候选引物探针及试剂盒开发过程中所需的阳性参考品及阴性对照品,用于研发试剂优化过程中特异性灵敏性检测验证,负责收集试剂检测所需要的适应人群的剩余样本或核酸,按照国家生物安全有关的法规章程进行样本保存、管理和使用,用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临床研究评价工作。根据双方《科研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各自单独完成的技术成果由完成方单独享有;在研发过程中双方合作产生的临床数据、知识产权等成果由双方共享;发行人拥有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等权利,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不参与该产品的经营活动;针对该合作研发事项,双方未进行产品经营收益分成的约定,仅约定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承诺在适当的时候将其共享的成果转让给发行人,成果转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进行。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就合同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经双方确认的谈判纪要,前述成果拟以 100 万元转让(同时公司免费为其提供 1 万人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用于支持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受北京疫情影响,军事医学研究院审批流程进度较慢,鉴于成果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条款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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