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招股说明书
1-1-1 证券简称: 方盛股份 证券代码: 832662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常康路 3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1-1-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4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100 万股(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 15%(即 315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415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6.5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发行后总股本 8,440.000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11 月 10 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440.0002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8,755.0002 万股。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公开发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引起的业绩波动风险 1-1-6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涉及风力发电、余热回收、轨道交通、空压机、工程机械、汽车等多个领域,相关领域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及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或下游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从而减少下游市场对公司板翅式换热器和换热系统产品的需求,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公司风力发电领域产品收入分别为6,186.72 万元、8,570.78 万元、10,252.05 万元和 4,606.5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0.96%、42.26%、35.29%和 29.23%,剔除运输及出口代理费用因素后毛利率分别为 21.95%、25.04%、21.86%和 17.77%,系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随着国内风电平价上网政策的逐步实施,短期内可能会对风力发电领域相关产品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亦存在向产业链上游环节传递降价压力,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可能。如果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创新推出新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将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3.58%、62.34%、66.71%和68.65%,为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公司产品所用原材料主要为铝制材料,其定价方式为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平均铝锭价格加上合理的加工费用。报告期内,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平均铝锭价格分别为 13.94 元/公斤、14.19 元/公斤、18.90 元/公斤和 21.40 元/公斤,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平均铝锭价格分别较上年增长1.79%、33.19%和13.23%;而公司主要铝制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18.31 元/公斤、18.11 元/公斤、22.49 元/公斤和24.84 元/公斤,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铝制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较上年增长-1.09%、24.19%和 10.45%。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公司与客户之间分别独立定价结算,公司承担原材料价格变动的主要风险。报告期内,铝价波动幅度较大,当铝价上涨时,公司采购的铝制材料价格随之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当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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