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453,712.38 57,199,793.99 -3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210,102.39 -16,742,426.90 -4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642,800.90 -16,972,581.17 -3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03,292.11 -20,357,071.57 150.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4% -3.51% -4.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080,915,174.44 944,900,774.14 1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92,722,285.26 316,985,107.54 -7.65%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673.46 固定资产处置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0.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97,975.15 厂区搬迁费 合计 -567,301.4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 139.89%,主要系本期收到老厂区房产土地出售价款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 84.23%,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票据重分类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下降 51.35%,主要系应收票据重分类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87.85%,主要系预付供应商钢材款及设备款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项较期初增加 64.31%,主要系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 50.00%,主要系归还宁国运及宁夏银行借款所致。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 44.34%,主要系光伏项目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增加 19,990.96 万元,期初为 0,主要系收到老厂区房产土地价款及发生相关处置税费所致。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 1502.25%,主要系光伏项目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 466.46%,主要系缴纳老厂区房产土地出售增值税及附加、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133.74%,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票据重分类所致。 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52%,主要系子公司船舶电器及轴承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453.35%,主要系本年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减免政策所致。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43.38%,主要系本年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8,6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99% 398,415,924.00 0.00 冻结 398,415,924.00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9.33% 334,0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用账户 其他 1.36% 15,472,343.00 0.00 不适用 0.00 胡祖平 境内自然人 1.31% 14,956,600.00 0.00 不适用 0.00 罗志钢 境内自然人 0.39% 4,404,100.00 0.00 不适用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29% 3,319,088.00 0.00 不适用 0.00 #冼添祥 境内自然人 0.21% 2,35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张子英 境内自然人 0.15% 1,692,500.00 0.00 不适用 0.00 吕鸿飞 境内自然人 0.12% 1,397,600.00 0.00 不适用 0.00 叶泽文 境内自然人 0.11% 1,267,7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398,415,924.00 人民币普通股 398,415,924.00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4,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4,000,000.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用账户 15,472,343.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72,343.00 胡祖平 14,95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56,600.00 罗志钢 4,40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04,1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319,088.00 人民币普通股 3,319,088.00 #冼添祥 2,3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0.00 张子英 1,69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2,500.00 吕鸿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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